甲方:锦州医科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乙方:
1、乙方为甲方员工,双方已订立劳动合同;
2、乙方因履行学校网站管理职责将知悉甲方秘密信息。
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条款和甲方有关保密制度,并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甲方办公网络流转的所有单位的所有文件、单据、票据及数据信息、领导签批意见等,严禁向学校内无关人员和学校外部人员泄露。
2、办公网络服务器存放的涉及学校经营管理、发展规划的数据和文件、记录等,即使未确定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在未传达或正式发布前,都属于保密范围。
3、在办公网络登记的甲方所属各单位人员身份信息、邮箱、帐号等,禁止私自向学校以外人员泄露。
4、学校及各所属单位指定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除了履行职务需要之外,已方承诺,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信息。如发现秘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的义务,直至该秘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四、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决不私自复制、传播、泄露。
五、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六、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道秘密信息起,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如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视情节轻重,甲方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独立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甲 方: (盖章)
授权人:(签字) 乙方 (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