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并发挥学校电子邮件服务的功能,方便我校对外联系及校内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相关网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锦州医科大学邮箱分为三类:教工个人邮箱、部门办公邮箱、学生个人邮箱。其中教工邮箱和部门办公邮箱的名称为@jzmu.edu.cn,学生邮箱的名称为@stu.jzmu.edu.cn。
二、凡我校正式教职工和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申请学校邮箱,每人仅限一个;部门邮箱根据需要申请。
三、邮箱申请均采用OA流程。用户需要如实填写《锦州医科大学电子邮箱申请表》,统一由各单位/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员通过OA办公系统“邮箱申请”流程上交到网络信息中心备案,然后开通校园网电子邮箱服务。初始密码统一设定,用户可以自行更改密码。
四、为避免重名和规范管理,邮箱命名规则如下:
1、原则上以姓名全拼为主,重名时在全拼之后加下划线和一个英文字母区分。
2、除字母和下划线外不允许使用任何其他包括数字等符号。
五、邮箱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个人邮箱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他人使用;邮箱的帐号和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自行负责保管,初次登陆需更改密码。
六、邮箱用户必须遵守《邮箱使用安全协议》,对邮箱所有的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不得利用电子邮件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不得散布谣言,扰乱学校社会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安定;不得存储、传输任何非法、反动、色情及中伤、侮辱等一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七、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整个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要确保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尊重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用户本人许可的情况下阅读其电子邮件内容,但应公安机关的要求可以查阅、提供用户的注册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
八、如发现用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网络信息中心有权中断或终止用户的邮件服务。
1、利用网络传播非法或不健康信息;
2、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国家或学校失密;
3、利用电子邮箱对他人进行骚扰;
4、盗用、破坏他人帐号;
5、其它违犯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九、闲置邮箱的处理
学校邮箱原则上可以永久使用。学生毕业后可转为校友邮箱。但对于两年以上长期不使用的邮箱,网络信息中心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关闭处理。
十、本规定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锦州医科大学校园网电子邮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