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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中心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管理员   时间:日期:2018-05-27 00:00:00   点击数:
 

一、锦州医科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专人负责。

二、校内使用印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校外使用印章时,须经处长批准。

三、使用印章时,必须手续齐备并实行登记制度,用印留存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四、使用印章时,必须在用印件填写有关项目后用印,不得在空白表格,证书,信笺等空白件上用印。

五、公章一般不得带出校外,因特殊情况序要外出用印,必须经处长批准,并由负责管理公章的管理人亲自携带外出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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